园区各企业:
经预测,11月17日起,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将出现严重污染,符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16)89号)规定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条件.经市政府同意,11月17日零时将预警等级由黄色调整为橙色,请各企业按照《天津京滨工业园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安排近期企业的生产工作。
附件6:京滨应急措施(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docx
园区各企业:
经预测,11月17日起,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将出现严重污染,符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16)89号)规定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条件.经市政府同意,11月17日零时将预警等级由黄色调整为橙色,请各企业按照《天津京滨工业园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安排近期企业的生产工作。
附件6:京滨应急措施(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