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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结合农村工作和农民生活实际狠抓“四个建设” 2017-11-13

“七五”普法以来,区司法局紧密结合农村工作和农民生活实际,狠抓“四个建设”,突出重点对象,丰富普法形式,掀起了持续不断的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新热潮。

──抓机制建设,提升服务。区司法局从打造基层法律顾问体系入手,实行律师事务所包村制度,通过流动服务和电话咨询等方式,解答村民法律疑问,提供法律服务,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与此同时,多举措完善法律服务沟通体系,积极搭建“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微信群”,将区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各镇街司法所所长和工作人员、镇街包村干部、村(居)两委班子成员、调委会成员以及部分党员和村(居)民代表纳入其中,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受到好评。截至目前,共建立微信群13个,实现村(居)全覆盖。此外,他们还健全矛盾排查化解体系,巩固和规范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深化律师接访工作。

──抓队伍建设,集聚力量。区司法局积极发挥司法干警主力军作用,选派司法干警弹性挂职重点村党支部副书记,利用自身业务优势,化解矛盾纠纷,宣传法律法规。选聘有多年司法工作经验的退休老同志,做好村街法律宣传和矛盾化解工作,打造了“老沙”品牌宣传调解工作室。与此同时,他们加强村“两委”班子的法治培训工作,让村干部率先学到方便实用的法律知识,将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促使村干部在工作中用法、普法。在此基础上,他们还把村民代表、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离退休干部、教师、致富能手、转业退伍军人、“乡贤”等作为“法律明白人”的重点培养对象,让他们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点,培养成为普法工作的骨干,让他们在学法、懂法、守法的同时,逐步成为普法中的宣讲员。

──抓载体建设,营造氛围。区司法局依托基层司法所,建立镇街法律服务中心,向村民免费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将村公共法律服务站和“一站四室”(即综治信访服务站、派驻检察室、民事调解室、人民调解室、农村警务室)有机结合,为村民提供表达利益诉求、学习法律知识的场所;实现法律图书角、法治宣传橱窗(栏)全覆盖,并在有条件的村建立普法宣传电子屏,不定期播放普法视频,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引导村民学习法律知识;发挥乡村文化礼堂、文化墙等宣传阵地的普法作用,推动法治宣传由灌输式向渗透式转变。在此基础上,该局积极拓宽媒体普法渠道,在《天津日报·武清资讯》开办“法治武清”专栏,有针对性地宣传村(居)民关切的法律法规;开通武清普法直播间,循环播放普法公益广告和普法短剧,收到良好成效。同时,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还根据群众需求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实时更新法治宣传内容。他们还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各级各部门普法讲师、普法志愿者广泛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区特别是农村法治教育不断深化,构建了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立体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

──抓作品建设,提升内涵。区司法局组织村居文艺爱好者以农村征地拆迁、邻里之间关系等典型事例为素材,深挖推敲,编排了《爷俩逛新城》《送法》等法治节目在全区流动表演宣传,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和好评;制作了普法扑克牌、购物袋和紧贴群众需求、社会热点的宣传单、宣传折页、挂图等,并免费在全区发放,扩大了法律宣传的渗透面;将群众身边的现实案例编辑成《我身边的法律故事案例选》一书,将优秀的青少年书画作品编印成《“法治伴我成长”青少年画册》,将经典案例编印成《“以案释法”案例选编》丰富村居图书角,深受群众欢迎,成为群众学法的重要工具。

来源:武清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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