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每个人健康的重要保障,是减轻家庭医疗负担、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举措,是党和政府保障广大市民健康的一项民心工程,是解决人民群众“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重要举措。为做好全民参保工作,争取人人参保、人人享有医保,我们郑重向全市人民发出以下倡议:
我们倡议人人参保,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城乡居民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依法参保是每一名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更是每一名公民公平享受医保待遇的前提条件。让我们携手同行,共同履行好自己的法定义务和保障好自己的权益。
我们倡议人人参保,享受政府给予的惠民待遇。居民医保采取政府出大部分、个人出小部分的方式筹集医保基金,政府每年都要投入大量资金对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进行补助。2025年,我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低档每人每年400元,高档每人每年1030元;政府按人均不低于670元的标准补助,对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户等困难群体给予分类资助参保。参加居民医保后,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而且在正常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也可按规定报销。同时参保居民还可以按规定享受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政策。让我们团结一心,共同织密织牢这张坚实而又温暖的医保安全网。
我们倡议人人参保,互助共济化解健康风险。全民参保用行动践行传统美德,疾病无情政策有情,基本医保给全民提供了共同履行责任的制度化保障。“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是我们共同的社会责任。只有人人参保,连续参保,才能确保医保制度稳定、持续,让所有参保人受益。“按需参保”“不病不参”,会造成待遇等待期,影响个人看病就医。为儿女参保献爱心,为父母参保尽孝心,为自己参保享安心,让我们风雨同舟,共同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市民朋友们,我市2025年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已正式启动,集中参保缴费期将于2024年12月31日结束,错过集中参保缴费期的参保缴费居民,将有待遇等待期,请大家及时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保缴费,同时请您多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广泛宣传医保参保政策,动员更多的人主动参保,增强自我保障意识,共同推进全民参保工作。从今天开始,参保从我做起,健康生活与我共享。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