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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企业 |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1-11-03

园区各企业: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我市空气质量会商结果,我市受高湿和风场辐合影响,扩散条件不利,已达到重度污染水平。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0〕22号)要求,我市现发布黄色预警,从11月3日20时起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请各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附件:本次预警(Ⅲ级响应)期间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


天津京滨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日



附件:

本次预警(Ⅲ级响应)期间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


健康防护指引: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建议性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2)加强公交运力保障。


强制性减排措施:


(1)对工业企业管控,依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通过停止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提高治污效率等方式,严格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


(2)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3)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


(4)未安装密闭装置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5)采取科学措施,根据空气温度及相对湿度,对本行政区域内主要道路适时调整湿法作业频次,降低湿法作业频次时应适当加大吸扫作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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