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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社会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08-07

消防工作是国家应急管理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着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神圣使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本市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服务保障天津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天津市消防条例》以及《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工作进展


“十三五”时期,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行业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边改革转制、边整编组建、边防范救援,着力推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型升级,全面加强消防工作,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一)消防体制机制改革有力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制定《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3号),提出五个方面29项具体举措,“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承诺制管理、消防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模式初步建立,消防监督执法和服务质效明显提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式组建,教育、医疗、交通、住房等配套优抚优待政策制定出台,消防救援队伍社会尊崇感大幅度提升。


(二)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日趋完善。制定出台《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细化市、区、乡镇(街道)3级政府,38个市级部门以及具有公共服务职能单位、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依托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等平台,连续5年开展全市各区、各部门年度消防工作考核,有力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落实到位。市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市财政局等7部门制定出台《天津市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累计向信用中国(天津)平台推送归集数据7066条,对33家失信企业实行联合惩戒,压紧压实社会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成效显著。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坚持铁腕治理、重拳除患,构建“责任牵引、网格兜底、宣传覆盖、诚信制约、智慧支撑”五位一体防控格局。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消防车通道等多行业、多类型、多轮次专项治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启动“老旧居民社区、危化品场所、大跨度建筑”火灾隐患治理三大战役,累计检查企业单位69.6万家次,督改隐患84.6万处,处罚案例2.08万件,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得到有效化解。制定出台《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天津市城市综合体建筑设计防火标准》等11部地方标准,为火灾防控提供技术支撑。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大、G20峰会、国庆70周年、世界智能大会、夏季达沃斯论坛等50余项消防安保任务,2019年、2020年连续2年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四)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作用凸显。主动适应“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加快转型升级,全面提质强能。根据城市功能特点,整合各区域灭火救援力量,构建“一个中心五个支点”战区协作制。针对全市主要灾害类型特点,建精建强高层、地下、大跨度、石化、山岳、水域、地震7类专业处置队,成立市级灭火救援专家组,建立“全员普训、岗位复训、专业特训、装备专训、驻厂轮训、实战验训”的“六训”机制,推行指战员岗位能力等级达标考评,开展职业技能资质认证工作,不断提升综合应急救援专业化水平。明确政府专职消防员统招模式,保障标准增至年人均13.64万元,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达到2133人,消防文员595人,多种形式消防救援力量进一步壮大。“十三五”时期,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共接处警23.74万起、营救疏散转移人员22349人,成功处置了“3·25”危化品车辆事故救援、“11·1”南环铁路桥坍塌以及跨区域增援山东寿光水灾、黑吉两省抗洪排涝、河北沧州南大港产业园石油储罐大火等急难险重任务。积极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洗消、转运、警戒等工作,以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的实际行动彰显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的政治担当。


(五)城市消防安全基础得到夯实。全面实行市、区两级财政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全市消防经费总量年均保持较快增长。配备消防执勤车辆456台,比“十二五”时期配备数量增加一倍。新配各类装备器材245种11.9万余件(套),多用途、高性能特种装备比例大幅提升。高质量建成市、区两级训练基地,“1+8”训练基地格局初步形成。建成普通、特勤消防站32个,小型消防站57个,新增市政消火栓8992个、取水码头239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与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开展战略合作,推进火灾风险大数据分析预警模型建设,火灾风险预测准确率达80%以上,“火眼”可视化火灾监控系统落地应用,建成市、区两级物联网远程监控平台,消防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开展“119消防奖”、“最美消防员”、“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等评选活动,深入实施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发动各行业协会成立“天津市消防公益联盟”,针对机关、团体、单位重点人群培训4100余场、25万余人,消防“双微一抖”等新媒体账号总点击量上亿人次,消防安全文化氛围日益浓厚,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升。


二、“十四五”时期形势分析


(一)面临的新挑战


“十四五”时期,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发展阶段。天津承担着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任务,“传统型”火灾风险与“输入型”火灾风险交织叠加,消防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抵御火灾风险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仍处于脆弱期、爬坡过坎期,城市以及城市群消防安全韧性不强。特别是企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情况较为突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较低。消防安全行业自律、火灾责任强制保险等市场调节机制并未充分发挥作用。基层消防网格力量薄弱,普遍人员不足、业务不熟、组织不力,存在网格“空转”现象。公众被动接受消防安全教育较多,学习消防安全知识、逃生技能的主动性、自发性尚未形成。


综合应急救援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标“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在水域、空域、轨道交通、山岳等领域救援经验不足、专业救援能力不强,高精尖特种装备以及专业技术人才相对短缺,尖刀和拳头力量尚未真正发挥。同时,应急指挥、应急通信、应急保障等能力有待加强,综合保障的模块化、集约化有待增强。


消防安全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巩固。部分地区市政消火栓仍有欠账,日常管理、维护保养还需加强。个别地区在消防救援站建设、用地、经费等方面保障不足,布局存有空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配备仍有缺口,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普遍待遇偏低、职业发展空间有限,企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人员流失率高、实战能力堪忧。


消防协同发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京津冀地区在“防”、“灭”、“救”协作方面的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工作衔接等方面未能形成有效合力。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消防联动服务、三地常态化联合执法、制度化的联勤联训机制尚未建立,在地方性消防法规标准、行政执法、消防培训等方面存在差异,数据互通、资源共享等机制运转还不够顺畅。


(二)面临的新机遇


“十四五”时期,天津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将发生复杂而深刻的重大变化,虽面临更多风险挑战,但总体上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为本市消防救援事业改革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


国家重视孕育重大机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高度重视,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给予关心厚爱,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各级党委政府更加关注、重视、支持消防工作。


城市定位提出更高要求。作为首都政治“护城河”和安全“护城河”,天津的经贸、文化活动频繁。同时伴随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逐步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大幅提升,对加强火灾防范能力、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增强消防救援力量、改善应急救援装备等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社会共治带来有利契机。我国全面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人民群众在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的需求日益提高,参与和支持消防工作的意愿更加强烈,公共消防安全素质不断提升,社会消防力量持续壮大,消防公益事业蓬勃发展,将对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三、“十四五”时期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创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党对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的绝对领导,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紧紧依靠我国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为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凝聚力量、提供保障。


坚持“两个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加快建设中国特色消防救援力量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持续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科学高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预防为主”思想,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深入推进消防执法改革,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全面融入科技强国战略和智慧城市、平安天津建设,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和新能源技术等前沿科技在消防领域深度应用。


坚持依法治理。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法规制度,强化标准规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消防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坚持群防群治。加快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全面打造消防安全文化,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治理格局,筑牢抵御火灾风险的“人民防线”,提升城市消防本质安全水平。


(三)发展目标


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密围绕本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唱好京津“双城记”、构建“津城”和“滨城”双城发展格局、打造海港空港“双枢纽”体系、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双中心”城市等重点任务,加快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为本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到2025年,消防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建立,火灾事故防范能力显著增强,城市消防安全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应对处置巨灾大难能力显著提升,火灾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消防安全形势趋稳向好。到2035年,消防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有效运行,重特大火灾事故防控水平大幅提升,消防安全形势根本好转,覆盖城乡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全面构建,各类灾害事故处置和巨灾应对能力达到更高水平,依法治理、科学救援、智慧应急水平达到新高度。


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与消防改革相适应的完备法治体系基本建成,消防执法改革全面完成,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新型监管机制成熟完善,综合治理精准高效,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注重科技创新赋能消防发展,优化整合消防科技资源。消防安全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显著增强。


应急救援更加高效。统一调度、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大应急”救援指挥协同体系更加顺畅高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消防志愿者等消防救援力量转型升级,多元互补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形成,区域联勤联动灭火救援模式深入推进,政府各部门间会商研判、预警提示、力量调派等机制逐步完善。


基层基础更加稳固。消防救援特种攻坚装备配齐配强,智能化高精尖装备配比率大幅提高,消防员防护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模块化、机动化投送能力不断提升。公共消防设施实现城乡全覆盖、均等化,消防救援站布局更加科学,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维护工作机制更加完善,补齐消火栓建设欠账。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四、重点任务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建立定期研究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定期报告工作情况“双定期”制度。持续发挥市、区两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调度、议事协调作用,并向乡镇(街道)一级延伸。建立消防工作巡查制度,开展政府消防工作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行业部门和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2.强化行业监管(管理)责任。依职责将消防安全纳入各行业安全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应急预案以及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考核评比等内容。全面推行行业消防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固化行业集中约谈、联合惩戒、曝光警示等消防安全工作常态机制。


3.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分类编制社会单位火灾风险指南,指导社会单位知晓风险辨识和隐患自查的方法要点,推动社会单位落实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培养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推动连锁经营、集团企业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将社会单位“自知、自查、自改”工作和公示承诺情况纳入检查重点,发现承诺失实的,依法依规查处。


4.强化工作跟踪问效。健全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机制,按照火灾事故等级由市、区两级人民政府明确授权或委托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实施火灾事故调查,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建立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制度,强化火灾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推动地区、行业、单位落实责任、齐抓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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